安策动态
四家友好律所以业务研讨为推手促进个人所规范发展
2014-11-03 14:14  点击:497

        2014111日,由浙江安策律师事务所、浙江海州律师事务所、浙江卢军律师事务所、浙江大昭律师事务所共同参与的四所友好业务交流探讨会在我所举行。

 本次研讨会本着“双向互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进一步促进四家兄弟所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发展个人所文化建设的一个实践,也是嘉兴市首次在个人律师所之间召开的交流会。会议由四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同仁参与外,南湖区司法局法管科长李林、嘉善县司法局法管科长钱鑫也来到我所莅临指导。

 研讨会主题环节便是各所承办的经典案例疑点难点问题进行探讨,海州所分享了一则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案例,着重探讨了到达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工作中受害赔偿问题、工伤赔偿与侵权赔偿标准差距所折射的法律公平性问题等。卢军所分享了两则案例,其中一则为买卖合同案例,着重探讨了涉及合同成立形式、新合同与合同变更的认定及对法律责任承担的影响等问题;另一则为交通事故案例,着重探讨了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后单独与受害人签订的调解协议的效力问题及在此种情况下如何解决雇员与雇主之间责任承担问题等。大昭所分享了一则劳动合同纠纷案例,着重探讨了单位规章制度的法律效力问题及单位依据规章制度中规定的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行驶解除权的法律效力问题等。安策所分享了一则执行案例,着重探讨了执行案件第三人超过异议期未行驶异议权的法律救济所面临的实务与理论问题。与会律师在案例讨论中均发表了各自的意见,进行了激烈的讨论,为案件的办理提供了宝贵的办案思路。

 案例讨论结束后,浙江海州律师事务所李鸣杰律师为大家讲授了醉驾案件办案技巧与思路,并鼓励在场的年轻律师要从点滴做起,办好承办的每起案件,寻找兴趣点,专攻一两个领域,提高自身的业务技能。

     此次研讨会的顺利召开,是一次个人律师事务所业务交流的大尝试,有效促进了兄弟所之间的交流,改变以往律师除了法庭上的交流外鲜见所与所之间律师的交流,更为个人所因为人员少,而难以展开学习讨论的氛围。所以这样的四所联谊活动为各律所律师提供了一个学习的良好平台。为使这一学习交流机制进一步完善,会后四家律师事务所共同组建了微信群、QQ群,以多种形式为今后的联系和探讨搭建平台促进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现场讨论照片:

 

会后集体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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