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讯
系列四:“软暴力”犯罪行为
2019-11-27 14:06  点击:643

哪些是我们口中说的“软暴力”?“软暴力”犯罪到底指向哪些行为?今天我们一起了解刑事案件中的“软暴力”。


什么是软暴力?

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

软暴力在刑法上属于什么?

①“软暴力手段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行为特征恶势力概念中的其他手段

采用软暴力手段,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分别属于《刑法》强迫交易罪中的威胁”、寻衅滋事罪中的恐吓”。

软暴力手段非法进入或者滞留他人住宅的,认定为《刑法》非法侵入住宅罪中的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同时符合该罪其他构成要件的,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处罚。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软暴力手段强行索取公私财物,同时符合该罪的其他要件的,构成敲诈勒索罪定罪

哪些是软暴力行为?

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跟踪贴靠、扬言传播疾病、揭发隐私、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破坏、霸占财物等;

      ②扰乱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破坏生活设施、设置生活障碍、贴报喷字、拉挂横幅、燃放鞭炮、播放哀乐、摆放花圈、泼洒污物、断水断电、堵门阻工,以及通过驱赶从业人员、派驻人员据守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厂房、办公区、经营场所等;

 ③扰乱社会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摆场架势示威、聚众哄闹滋扰、拦路闹事等;

 ④其他符合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软暴力手段。

通过信息网络或者通讯工具实施,符合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违法犯罪手段,应当认定为软暴力

哪些行为人实施”软暴力“构成刑事犯罪?

黑恶势力实施的;

以黑恶势力名义实施的;

曾因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以及因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后又实施的;

携带凶器实施的;

有组织地实施的或者足以使他人认为暴力、威胁具有现实可能性的;

其他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情形。

雇用、指使他人实施软暴力是否属于犯罪?

属于。对雇佣者、指使者,一般应当以共同犯罪中的主犯论处


看完上述内容,是否有助于你加深对“软暴力”犯罪的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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