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4日上午,嘉兴市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在浙江泰豪律师事务所召开2018年第一季度工作会议,会议重点对《民商事律师办案操作指引》的撰写进行专题研讨,本次会议由民商事专委会主任徐海明律师主持。
会议第一环节:徐海明主任作会议发言并分配撰写任务
会议初始,徐海明主任向与会委员阐述了《民商事律师办案操作指引》的撰写与制定对嘉兴律师特别是嘉兴青年律师的重要性及急迫性,并根据专委会在17年总结会议上确定的工作内容布置各委员的撰写任务,要求各小组在2018年第二次季度工作会议上提交初稿。
会议第二环节:分组讨论,确定大纲内容
为更好地推进《民商事律师办案操作指引》的撰写工作,徐海明主任在布置撰写任务时将全体委员分成三组,第一组撰写民商事一审篇,第二组撰写民商事二审篇,第三组撰写民商事执行、再审及归档篇,再由各委员在小组中进行系统分章节讨论。
第一组委员以组长岳丛啸律师前期初定的指引大纲为基础,从总则、收案与风险告知、调查取证与诉讼文书的制作、一审简易程序中的律师代理工作、一审普通程序中的律师代理工作、一审诉讼程序中的律师调解工作、诉讼结果告知与结案七个方面进行讨论。
第二组委员以组长王舒琪律师前提初定的指引大纲为基础,从总则、代理上诉人案件、代理被上诉人案件、结案四个方面进行讨论。
第三组按照撰写内容具体讨论章节大纲,分配各委员撰写任务。
会议第三环节:各委员总结发言
通过一个上午的细致研讨,与会的全体委员均对这次《律师办理民商事案件操作指引》的撰写工作高度重视并表示将在2018年认真及时地完成此项工作,为嘉兴律师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