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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主任徐海明律师荣获一级律师任职资格

发布日期:2019-12-27    浏览次数:1421

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经浙江省律师、公证员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审通过,并经公示,于2019年12月23日确认了15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我所主任徐海明律师荣获一级律师任职资格(正教授级)。

徐海明律师现担任浙江省法学会工程建筑研究会常务理事、嘉兴市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嘉兴市律师协会第五、六届民商专委会主任、嘉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嘉兴学院文法学院、南湖学院兼职教授、外聘教师。

附件:《关于公布徐海明等15人具有律师公证员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file/upload/201912/27/1617115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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